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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招生宣传实践活动安全教育防范工作的通知

校团发〔202044 校招就发〔202026


关于做好2021年北京科技大学“把我的大学带回母校”

寒假招生宣传实践活动安全教育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为做好2021年“把我的大学带回母校”寒假招生宣传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寒招活动)安全教育及防范工作,保障寒假期间参与活动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件、灾害事故发生,现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活动认知,落实安全督导责任

寒招活动由我校招生就业处、团委联合举办,各学院团委协助组织管理。各学院团委在积极指导学生开展活动的同时,须把活动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安排专人专项负责寒招活动的安全教育及防范工作,须掌握本院学生参与寒招活动的全程动向和人身安全情况。各团队负责人(或指定安全负责人)作为安全防范工作主要责任人配合学校、学院开展各项安全教育及防范工作。

二、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学生寒假离校之前,各学院团委须针对参与活动的本院学生开展至少1次专题安全教育,包括疫情防控及个人防护、交通事故预防、个人财产物品防盗防抢、恶劣天气防范、传销诈骗防范、拥挤**故预防、境内外非法组织渗透等,确保每一名参加活动的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身防护救护能力。各团队须至少召开一次针对本省团队成员的安全防范培训会。

三、重视疫情防控,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各学院团委要做好寒招活动学生的疫情防控教育和督查工作,如遇突发状况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和寒招工作组做好应对工作。学院团委应提醒各团队在实践出发前充分了解当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掌握实践地的疫情风险状况,制定针对性的实践安全预案。学生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进行人员聚集和跨县市活动。在实践过程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自觉遵守当地的防疫政策,结合疫情防控需要调整实践方式,遇到突发情况沉着应对,及时上报。

四、做好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平安顺利

各分团、小队须严格执行学校和学院关于假期安全、疫情防控以及寒招活动的安全教育防范措施和规定,如违反相关规定,取消实践资格,情节严重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相关学生进行违规违纪处理。

1、学校统一为参与寒招活动的学生购买短期意外伤害险,活动须在保险有效期内进行;学院团委应提醒本院参加活动的学生将准确行程提前告知家长和辅导员。

2、各分团长负责省内团队成员的安全教育监督,与寒招实践工作组保持畅通联络;每支小队均要设立安全负责人1名,负责团队成员的安全教育、督导及防范工作,且须在离校前举办团队安全教育及安全防范工作会。

3、团队及成员需将人身安全放在首位,要特别重视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开展寒招活动的重要规定》(详见附件1)。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有确诊病例(含核酸检测阳性)的低风险地区,禁止开展现场宣传活动。

4、不得跨县市进行实践活动。从家往返高中如需乘坐公共交通须选择正规交通工具,佩戴口罩并做好自身防护,严禁乘坐黑车、超载车等交通工具。如遇恶劣天气或疫情突发情况,取消外出实践活动。

5、不得参加任何校外人员举办的培训会或其他活动,不得开展任何跟招生宣传无关的活动;宣传材料一律以学校统一下发的资料为准,如有团队自行设计图片、旗帜、横幅、T恤、海报等材料,均须经过报备审核通过后方能执行。

6、活动期间,每支小队严格执行活动打卡报备制度。

7、 所有参与活动的学生须签订《2021年“把我的大学带回母校”寒假招生宣传实践活动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2)。

8、如遇突发状况,以最新通知为准。


各学院团委要认真学习相关通知文件要求,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将要求及时传达给本学院学生,做好安全教育、监督、防范工作,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向辅导员、寒招工作组反映上报。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

共青团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01231  

附件1  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开展寒招活动的重要规定

附件2  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把我的大学带回母校”寒假招生宣传实践活动个人安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