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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北京科技大学关于调整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校考方案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北京市疫情防控情况和我校高水平艺术团人才选拔和培养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校考方案作如下调整:

一、考核环节及形式

取消文化课测试环节。

艺术专业测试调整为按要求在线录制并在指定平台提交视频的非现场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各专业项目的测试要求详见附件)。

二、视频录制及提交办法

已通过学校初审的考生,请于2020年7月10日—7月16日,登录学信网“艺术类招生作品远程提交系统”(https://bm.chsi.com.cn/)提交视频(在线录制方式,线下录制提交的视频无效)。

不接受通过其他平台或渠道提交的视频。

请务必仔细阅读视频录制及专业项目的测试要求(详见附件),严格按要求提交作品。

三、资格生认定

1.学校组织专家对提交的视频进行评分。

2.按艺术特长各专业项目考生艺术视频专家考核评分的平均分由高到低依次予以认定,同时艺术视频考核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

3.原简章中规定的专业类别、专业项目和拟签约人数、优惠分值、调剂原则等内容不变。

四、新生复查及违规处理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新生进行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对在艺术团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要进行从严查处。凡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但不限于冒名顶替、伪造报名材料,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作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疑问咨询

咨询电话:

招生政策咨询本科招生办:(01062332893

视频录制要求疑问咨询学校团委(7月10日后咨询):(010)62334344

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视频提交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可联系“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技术人员(以系统内公布为准)。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及团委的解释为准。


附件:北京科技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视频录制及艺术项目专业测试要求


招生就业处、校团委

2020年6月30日